江漓在接受全部记忆后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他想起来这个满脑子“不爱我就去死”的病娇男了!
当初他被掐到窒息时,还好777反应及时,将他的灵魂抽了出来,可还是造成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阴影。
江漓深呼吸几个回合后,才慢慢接受后来的记忆。
祁凛杀死江漓后,又抹去了全部痕迹,而唯一的人证——江漓的情夫被他电成了植物人,从那之后,江漓的失踪就成了无头悬案。
时间距离他去世已经过了十年,这十年来,祁凛逐渐掌握了雷系技能,替代江漓成为了上城区老大,并一直将江漓的尸体保存完好的放在自己房子的地下室里。
【江漓:十年?也就是说祁凛现在不是小奶狗,而是老大叔了?】
【777:……异能者的寿命普遍偏长,所以他现在还正值青春,你不用担心身体不行。】
【江漓:嘻嘻,还是你了解我。】
而现在这具身体的名字叫温漓,同样有个漓字,所以这个男人才会也叫他小漓,今年19岁,刚刚过完生日。
温漓是个无父无母,孤身在贫民区摸爬滚打长大的孤儿,17岁时遇到了眼前这个自称是他男朋友的男人——孟英耀。
孟英耀比他大9岁,在温漓差点饿死时给过他两个发霉馒头,从此温漓便跟着他。虽在贫民区出生的孟英耀显然并不满足于温饱,但因为没什么本事,稍微有一点闲钱只会出去和人赌博,经常血本无归。
这两年他的赌瘾愈发大了,甚至连累了自己的家人。
而现在,他们就是为了躲避那些赌徒的追击而躲到了下水道里。
这时,孟英耀抬头朝着两人头顶的洞眼瞧了瞧,又将井盖掀开一个缝隙,观察了半天才朝江漓挥挥手,嘘声道:“小漓,快来,他们已经走掉了!”
江漓:……
他真想不明白,这个赌徒怎么连一点责任心都没有,连自己身边的人被连累还不戒毒,是等着被挖肾掏肝吗?
走出下水道的时候,江漓才终于看清自己穿的衣服,很普通的白色短袖搭配黑色短裤,只是短袖被下水道的脏污溅染出了五颜六色,短裤滴答着散发恶臭的水渍,整个人都臭气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