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6章 东周—春秋秦国的官职—三公与九卿

东周—春秋秦国的官职体系中,三公与九卿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以下是对这一时期秦国三公与九卿官职的详细阐述。

一、三公

三公,作为古代秦国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其设置与演变体现了秦国政治制度的逐步完善。

丞相(相国)

职责:丞相是秦国最高的行政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相当于现在的国家总理或首相。

历史沿革:丞相一职在秦国早期即有设置,如范睢、吕不韦等人均曾担任此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丞相成为定制,如李斯即为秦朝的丞相。

在秦国,出任丞相者均要封侯爵,这是政府定制。

太尉(国尉)

职责:太尉(或国尉)是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负责全国军事事务的管理,掌握军权,战时听从皇帝的命令调动军队。

历史沿革:太尉(国尉)在秦国具有极高的地位,如战国时期的名将白起就曾任国尉。

御史大夫

职责: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并监察文武百官。

历史沿革:御史大夫的设立,标志着中国古代专门监察制度的开端。

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御史丞等属官,负责具体监察工作。

二、九卿

九卿,作为秦国中央政府的九个高级官员,分别掌管不同的事务,共同构成了秦国的中央政府体系。

奉常(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