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沉了沉声,接道:“根据缉捕的走访调查所知,曹大人的隔壁邻居,在今日的申时两刻左右,依稀了听到他府中传来声响,持续了片刻后,便归于平静。邻居以为是曹大人夫妇偶有争吵,便没有多心。”
“结合秋竹之供述,她是在申时初,为曹大人夫妇上茶后,就返回了厨房。也就是说,那时凶手还未出现。但到了申时五刻,秋竹醒来时,二人已然一死一昏迷。那么,案发时间就应该是在...邻居听见声响的申时二刻到五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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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秋竹正在昏迷,她俨然没有作案时间。”
申时,也就是下午的三点到五点之间。
以一个小时为四刻钟计算,申时二刻,也就是下午的三点半左右。
邻居听到曹府有声响传出,持续了片刻后隐去,到秋竹申时五刻醒来,发现曹怀兴夫妇的惨状。
中间的时间跨度是三刻钟,即四十五分钟左右。
那么,由此可断定,案发时间是在下午的三点半到四点二十分之间。
而徐安和庞奇赶到梧桐三巷的时间,也恰好是申时五刻左右,与秋竹发现现场的时间相差不过几分钟。
要想证明秋竹是否说谎,只需验证她喝过的那只茶杯里是否含有迷药。
庞奇一听,似乎明白了徐安的意思,走过来翻找着卷宗。
片刻后,拿起一卷验毒师的报告,皱眉道:“曹府的厨房中还真有半杯茶,且验毒师查出,茶中混了蒙汗药。”
“只是,这也不能完全证明秋竹所言是真的。蒙汗药可能是她杀人后才下的,秋竹想以此制造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明。”
“但...他们杀死曹大人的动机是什么?难道...秋竹是吴应雄的人,她早就知道曹大人手中有密盒,所以一直伪装留在他身边伺候,伺机拿到密盒?”
“而,吴应雄已然东窗事发,她等不及了,故而临时起意杀人?”
庞奇推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