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当头落下,照亮了赵锋英俊的脸,他笑容僵硬,礼貌的挥了挥手。
全场掌声雷动,欢呼声一片。
酒吧里响起慷慨激昂的摇滚乐,五名女招待端着酒排成队,保镖在前面开道,趾高气扬的绕场走圈。
无数道目光聚焦向赵锋,女孩双眼炙热如火,各种羡慕嫉妒恨,不由自主舍弃身边男伴,七嘴八舌议论起来。
“五瓶酒加起来上百万,今晚遇到败家子了。”
“赵公子真土豪,我要跟土豪交朋友。”
“人家是来追甄甜的,你要不怕丢脸,过去搭讪试试。”
“在甄甜的地盘挖她墙角,我是不敢去。”
男人们面面相觑,交头接耳低语起来。
“土鳖暴发户!”
“太嚣张了,有钱了不起呀!”
“败家子,我最瞧不起这种垃圾。”
“可以是财团太子爷,跑来追求甄老板了。”
“人模狗样的瘪三,甄老板能看上他就瞎眼了。”
“嫉妒也没用,你还没他长得帅。”
酒吧角落里,曹飞宇三人面面相觑,表情古怪起来。
曹飞宇一拍桌面,兴奋的道:“锋哥为了追甄甜,下了血本。”
秦天涯仰头喝光了啤酒,感慨的道:“不愧是煤二代,财大气粗有实力。”
容金山狂热的道:“豪掷百万捧甄甜,砸钱打水漂,还不如买我家山顶别墅,那是他永远的家。”
曹飞宇无奈的道:“锋哥要失败了,甄甜是见过大场面的豪门千金,别说砸百万捧场,就是砸跑车砸别墅,她都不带眨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