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府知府巩明辉听到差役的回禀后,只是淡淡地吩咐将那群纨绔收押起来,然后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林荣听到差役给自己的答复后也没有觉得奇怪,毕竟自家和这位巩明辉大人又没有什么往来,人家犯不着故意巴结着来讨好自己。于是林荣按照惯例给了差役们茶水钱之后就带着小厮们回旅店休息了。
巩明辉此时在书房内已经压不住嘴角的笑容了。
作为一名科举出身的清流官,他生平最讨厌三类人。第一类自然是皇帝身边的宦官,第二类则是皇帝的那些外戚们,第三那就是武将出身的勋贵们。
如今外戚和勋贵打了起来,巩明辉巴不得添柴加火将这件事闹起来。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反正都是他们文官集团赢麻了。
巩明辉给自己的几个好友去信说了自己的计划,邀请他们为自己在朝堂上出声。
“来人啦!”巩明辉喊道。
他让自己的贴身小厮将这几封信送了出去,然后他就又唤来了通判,然后将孙家与林家起龃龉的事情告诉了他。
和知府不同,通判虽然也是科举出身,但他们素来被视为“浊流官”。虽然他们也被认为是文官集团的一份子,但其实他们的地位相对要低很多。所以哪怕通判品级没有比知府低太多,他见到知府还是要行大礼的。
“若是如郡君那边所说的那样,那镇北公这边是‘不敬’。”通判很快就给出了自己的判断。“此案可大可小。若是大人硬要追究的话,这些少不得秋后要去那菜市口走一遭了。可若是大人想要宽宥的话,那就不过是笞刑罢了。”
《大圣律》明文规定五等刑罚,最轻的就是笞刑,也就是用荆条或竹条打屁股,数量从十下到五十下共五等。
笞刑之上就是杖刑,那就是用木棍打屁股,数量从六十到一百也分为五等。
再上面便是徒刑,也就是强迫从事劳役,时间从一年到三年分为五等。
第四等便是流刑,也就是将犯人流放到边疆地区服苦役,基本终身不许返家,流放距离从2000里到3000里共三等。
最高一等便是死刑,死刑又分为绞刑、斩刑和磔刑。
这五等刑罚之外还有一些附加刑,有些常见,而有些不常见。常见的有枷号、刺字、充军等,不常见的则有枭首、戮尸等。
大圣朝的斩刑可不是斩首,而是腰斩,所以往往受刑者并不会当场死亡,可谓痛苦万分。因此很多死刑犯临死前都会买通通判或知府,只为将自己的斩刑改为枭首。
巩明辉略微想了下,吩咐道:“笞三十,再枷一个月。”
“下官知道了。”通判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笞三十虽然不算重,但是后面的枷号才是真的受苦。受刑人要戴着沉重的刑具跪在知府衙门口一整天不能动,不管是艳阳高照还是狂风暴雨都不能间断。
可以说,大部分被枷号的人最后不是死了就是落下一身病。不过好在《大圣律》规定枷号是可以“易科罚金”的。也就是受刑人只要交得起钱,那就一天都不要枷。
巩明辉之所以这么做,他心底就是要逼出他们身后的人来。然后再让这些纨绔子弟去添油加醋,最后就是外戚和勋贵狗咬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