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晴岚爱财,取之有道。
可问题是,再强大的时间管理师,也不能比别人每天多24小时。她还有其他的客户。
小主,
于是她咬牙、痛心,“我不同意。”
“你敢说一个不字,我就去找薄教授摊牌。”
“这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被爆出绯闻,影响的是你的公司形象,你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我有钱,我乐意。”
人们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盛云洲穿着最好的鞋,偏偏不按逃路出牌。
他执意发疯,莫晴岚能怎么办?她只能变成棉花,任人弹,任人踢。
“盛总,上次我就说过,我有底线的,那就是我不会知三当三,你的白月光回来了呀。”
“我之所以没说得这么直白,是给彼此留一些好念想。我也怕你又多想,觉得是我欲拒还迎,既当又立,耍心机玩手段。”
知三当三、白月光,七个字再次拧成了一股绳,抽打着盛云洲。
盛云洲帮她穿好了鞋,却没放她走。
“莫莫,如果我说,夏恋不是我的月光呢?她消失了,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她了。”
盛云洲痛苦地捂着头,十指插进了头发里。
莫晴岚嘴巴翕动,这个信息太震撼,她一时没消化过来。
因为所以,夏恋也是替身?
她问了出来。
“准确来说,夏恋是第一个替身。我虽然让你模仿夏恋,但那只是因为,我的月光啊,我不记得她最初的模样了。随着这次夏恋的回归,我发现她离我想象中的样子越来越远。而你,莫莫,你天然就是最好的替身。”
话说完,趁着莫晴岚迷迷糊糊时,盛云洲扣上了她的后脑勺,不容置疑地覆上她的唇瓣。
温软、香甜。
在过去的两年多,他没有成功过;今天,他尝到了肖想已久的芬芳。
莫晴岚的腰很软,腿也发软,但唯独理智苦苦维持防线。
她的职业是替身,可她做了替身的替身,这特么有点太魔幻。
“盛云洲!”她咬破了他的唇瓣,迫使他离开了她的。“服务结束的客户我不会再服务,扮演过的替身,我也不会再重复。强扭的瓜不甜,放我走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