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不怕我携巨款逃跑

终生项目 最春归 1153 字 2个月前

“叔叔也好久没有见到你啦。”

冷锋笑着将孩子抱了个满怀,待孩子坐稳,忍不住拍拍孩子的小脸,“想叔叔没?叔叔可想你这小机灵鬼了。”

前不久他跟踪他们去佳和居家俱城时,远远地看到过小家伙和夏琼依,只是当时并没能瞧太清楚她。

自从父子俩旅游回来后,瑞的私人时间都不会让他驾车,每次都是亲自开车回家或出行,只有公事才会找他。

“想!”墨宝两眼放光,“妈咪,这位是锋叔叔,他的功夫还有电脑技术可好可好啦,我特佩服他。”

身为家庭教师,还是小心为妙,夏琼依就多留意了这男子几眼。

人高马大的硬汉,身材壮硕得有肌肉猛男之嫌,样貌算不得花美男,胜在磊落端正又英气逼人。即便抱着孩子也肩背挺拔如戒尺,可见平日里非常严苛自律。

男人正抱着墨宝,她便没有伸出手去,只是点头微笑打着招呼:“你好,我是夏琼依。能让墨宝佩服的人,想来一定不一般!”

她的一句话夸了两个人,一石二鸟,一箭双雕,让冷锋不禁暗自叫好。

但一想到这两个词,他和墨宝都成了非人类,不好。

冷锋放下了墨宝,礼貌地伸出右手:“你好,夏小姐!我冷锋。今天由我护送你们上街购物。”

这男人看过来的那双眼睛很特别,给人的感觉异常锐利,仿佛能透过红外扫描仪看到内在。好在他此时气场亲和,好在她也没什么秘密潜藏。

“谢谢!”夏琼依浅笑着轻握即松,“那今天可要辛苦你啦。”

“这是我的工作,义不容辞。”冷锋不卑不亢,立直后整个身躯又挺得像把戒尺了。

她们先去了花市,挑选了花盆、花篮、花架,一些盆栽鲜花和造型奇特的多肉类植物,填写了送货地址,再三强调后天再送货。

然后又去了一家繁华地段的大型书店。墨宝注意到它的名字是“老朋友”。

他好奇地东张张西望望,里外几个大开间都是做旧的墙面,有些年头的木质书架和桌椅,书籍码放整齐。三三两两的读者随意地坐着,读书的,品茶或咖啡的,盯着手提电脑的。

整个空间光线明亮,宽敞怡然,宁静幽远,深呼吸时还能闻到书香墨香,都勾起他这小读者来这里读书的欲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