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婚内财产追溯案(1)

玫瑰法则 霏倾 1019 字 4天前

宁稚接过,大致翻了一下:“澜视如果是今年年底上市,那么在两年前你们离婚的时候,它的体量应该就不小了。但钟澜,也就是你前夫,只分割了十万块钱的共同财产给你,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是的。宁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宁稚思考半晌,说:“我们现在必须先收集到你前夫隐匿婚内财产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申请司法冻结,冻结你前夫在公司的股份。但这么操作,肯定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辛璐又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这是我们离婚时,他发给我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他说公司那些年一直在烧钱,亏损严重,所以他只能分我十万块钱。”

宁稚接过文件,视线在报表上几个关键数据处停留几秒,说:“这份报表不是审计师出具的正式财报,是自己做的,数据有可能是假的。”

辛璐问:“需要取得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才行是吗?”

“是的,有办法吗?”

辛璐想了想:“我想办法,拿到审计报告,我第一时间告诉您。”

“好。”

“您代理我的案子,咱们是不是需要签订协议?”

宁稚笑了下:“没事,这不急,您可以回去考虑下,确定要我代理,咱们再签协议。”

辛璐肯定道:“是的,我想要您代理我的案子。”

宁稚给小骆打了个电话,让她送空白协议进来。

等小骆的时候,她问辛璐:“您是怎么知道我的呢?”

她觉得辛璐应该是有人介绍,否则不会这么着急签协议。

“我知道您当年,帮助您母亲,从您父亲手里拿回被隐匿的婚内财产。”

她不想说出介绍人是谁,宁稚也就不强求了,笑着点点头:“不得不说,这类案子曾经是我做擅长的。当年,我是带着我母亲的案子上的法学院。”

“所以我相信您一定能帮到我。”

“辛女士,我能冒昧问一下,您和前夫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的呢?”

辛璐抿了抿唇,说:“和我结婚后,他重遇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