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风言风语甚是难听,无法,他就硬着头皮去找了李翠花。没和离,他还是一家之主,由不得她放肆。李翠花不同意,闹到族长那,族长让他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对那贱人动手,她才勉强同意和他一处。
不过,和她住一起的好处显而易见,最起码,一日三餐不愁,家务琐事有人做,他可以一心抄书。
前几天这女人说想收养个孤儿,给他们养老,他觉得可行。自己生育,他已经放弃。府城的大夫说他这辈子就别想了,县城也是。
现在,他没钱没势,科举无望,只想着和林大山重新修复关系,借着小米的势,能不能去县城做点什么。
抄书,真的是个饿不着,吃不饱的活,没任何前途。抄一辈子,他也发不了财。
现在,期望落空,之后的他,还得继续抄书为生。
“爹,我们全家都去府城。”接收到媳妇,孩子渴望的眼神,林大海立马道。除了他,家里还没人去过府城,没见识过府城的繁华。这次的机会太难得。
杨氏咧开嘴,当家的果然有眼色。
“爹,我们也是,还有婉秀和他相公。”这是他们昨晚就商量好的,儿子肯定不能落下,如果他们能交好一个贵人,对他们日后都有很大帮助。还需要他费尽心思巴结大哥吗?
闺女,是媳妇要求的。闺女成亲,小米有来添妆,说明她是认这个堂姐的。既如此,她成亲,闺女去送嫁,也没问题。
如此一来,闺女就是世子夫人的堂姐。有这样的后盾,夫家以后谁敢轻看她,磋磨她。
他觉得,媳妇的话一点没错。他也想闺女好,孩子们都过的好。
林老头点头,都想去,没毛病,没看到还有两个想去没的去,眼巴巴的瞅着他的人吗?
“成,富强,你现在就去趟婉秀家,跟她说,赶紧做几身体面衣裳,送嫁别穿的跟个村妇似的。”
宋氏:……“爹,婉秀成亲,才新制了几身。”
“那是啥衣裳,能见人?还有你们,明天就给我去城里成衣铺子买衣裳,别给我丢人!”林老头口气大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