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始篇(六)

碧里明岚 南言知更 1445 字 3个月前

“这是我在最后一个任务前给他拍的一张。”暮宣的眼眸满是温柔,“那时候,他笑得最开心了。一天都还没结束,家里发生变故的消息就传来了,母亲承受不住打击,自缢了。父亲也受伤左手左腿的神经全部坏死,躺在了医院。”

没有人打断她,静静的听着她碎碎念,尽管陶景山等人已经听过很多遍了,但都安静的听着。她总会在闲下来时无比自责,无比悲痛,摩挲着她拥有的回忆,将自己陷入过去。

“任务结束后我去见过他,他看到我满身绷带,矢口否认我是他的女儿。他说,他的女儿最爱美了,他说,他的女儿最漂亮了,他说,他的女儿是满怀希望的,而不是我这般生无可恋的。自那以后,他变得有些疯癫,终于在某一夜,我又去见了他。他才不久发了疯,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他拉着我的衣角,无比痛苦的祈求我杀了他。他说他太痛苦了,他想解脱,他说医师每天都用各种仪器折磨他,他说他不想看见冠绝一时的女儿过得如此痛苦。我的冰戟穿过他的身躯时,他的眼里含着满意的笑,他没有给我留话,只是看向了窗外的圆月,圣洁无暇。似乎在为我弑父请求原谅。”

“我杀了好多人......”暮宣喃喃道。

“暮宣,你没有错。”凌云之将一只手按在她的肩膀,倾身看她,“哥哥的死不是,你父母的悲剧也不是。”

“凌云之,我真羡慕你。”暮宣说了这句话,便靠在椅子上闭上了眼,呼吸渐渐平稳。

“她闲下来一点就是这种情况,要么埋怨毕业任务的过失,要么埋怨探查王洲任务的失败,要么就是刚才讲的那个。”陶景山走到了凌云之背后,“然后又快速昏睡过去,醒来又认真工作。精神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了。”

“......”

如果暮宣的这些事让在场的任意一个人来经历怕是早就崩溃了,何况她过去可是个千金大小姐啊,金贵得很,现在她却必须承受这些。即使是一向自信的江予光也不敢和她相比。

“有人不服她吗?”按照她这种闲下来就昏迷的状态,季玉泽觉得不该没人不服她。

“没有。”这个回答有些出乎意料,陶景山目光一直落在凌云之身上,为几人解释,“她回来后,不眠不休的工作了两天,支撑不住时才睡了过去,后来工作减缓,她才多了些时间休息,才出现了那些情况。再后来战争爆发,她很快稳定了局势,这才没人不服她。但到今天为止,她没睡过安稳觉。”

“我们来了,有空你就带她出去走走吧。”许晓晓提议道。其他几人也一致点头。

“我?”陶景山有些不乐意,他缓缓靠近凌云之,“我陪她后还能陪陪你吗?”

陶景山很是直接,凌云之确实漂亮,是一种朴实但又有些张扬的美。是相比许晓晓略显稚嫩的美和江予光自信的美而言的。在这三人中,凌云之也确实是最惊艳的。

凌云之轻笑,毫不避讳他的目光:“当然了。”

“先陪你行吗?”陶景山的面容成熟更多一些,五官更为立体,蓝色的头发为他添加了几分阴郁,却又因带着金色的眼镜而更斯文。

凌云之有些绷不住了,干笑两声:“差不多了,撩人得有个限度啊。”

“没撩人。”

“咳咳!”林甸干咳了两声,拉起江予光朝外走,“哎呀,该去完成任务了,走了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