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意打了一辆出租车,两人来到一家位于商业街旁的餐馆。此时虽然正值吃饭高峰期,但是来这家餐馆吃饭的人只有他们两个。
餐厅里面的布局很是气派,里面有五张超大的圆桌。 每张圆桌都被金色屏风围着。餐厅的一边有许多摆满零食和酒水的玻璃柜,此时虽是正午,但屋内一点都不亮堂。
两人刚一进去,服务员便把他们领到最里面的位置并为他们递上刚消过毒的毛巾和吃饭用的围裙。伍思冠用眼睛扫了一下旁边的柜子,看到上面放着一包超大量的薯片,而这薯片的味道也是他从未吃过的包菜味儿。这倒让伍思冠对这家餐厅的饭菜产生了一些期待。
他们刚坐下,一群服务人员走了过来,其中四人手里举着大灯,那灯的形状也是极其气派的飞龙与凤凰。举灯的四人围绕桌子而站。其余的服务人员则开始摆起了碗筷。伍思冠见那些人足足摆了十八副碗筷便问道: "还有人过来么?"
恒意解释着,“这叫陇席,陇席的特点就是无论有多少人,碗筷都得摆满。”
伍思冠听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碗筷摆好以后,四个大灯齐刷刷地亮了起来。其中一盏灯的灯光正好照着伍思冠的脸。光线并不刺眼,但伍思冠却抬起手挡在了自己的眼睛上方,仿佛自己内心深处藏着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一样。
恒意见状说道:“以前的人们都是在晚上吃陇席,所以有点灯的习惯。只不过以前没有电,点的都是花灯,现在有电了就变成了照明灯。"
伍思冠听后从恒意的右边挪到了左边直接躲开了那照在脸上的灯光,“没想到吃个饭还这么有仪式感,看来以前的人也挺讲究的。”话音刚落,一个手拿大灯的人便喊道:“上…菜……”
很快便有人端上来一盘颜色鲜红的肉片。恒意拿起筷子说道:"吃吧,我都饿的不行了。" 伍思冠看着那质地非常均匀的肉片很积极地品尝起来。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恒意说。
“味道不错,就是量有点儿少,这么大盘子才四片肉。"伍思冠回道。
“这就是陇席的特色。中国人自古就很懂得养生,也一直遵守着早上吃好,中午吃饱,晚上吃少的饮食习惯。又因为陇席都是放在晚上吃,所以量很少 。但花样却很多,一共十八道菜,每道菜的上菜顺序都是有讲究的,一顿饭下来,你会觉得饱了但又有点意犹未尽。"恒意说。
伍思冠听后点了点头。
一盘肉吃光后,举灯的人又喊道:“上…菜……”
很快一盘绿油油的青菜被端了上来。不过就在伍思冠准备夹菜的时候,那四个举灯的人绕着桌子转了半圈。而其中一人的灯光又照到了伍思冠的脸上,伍思冠抬起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并说道:“能不能别对着我。”
恒意听后说道:“你们把灯光调暗点儿。”只见举灯的那个人按了一下灯上的按钮, 灯光瞬间暗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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