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开国元勋的不同命运(三)

历史追光者 丁凡星 2375 字 2个月前

明初四大案令人瞩目。空印案率先爆发,引发了官场震动。随后胡惟庸案接踵而至,影响深远。郭桓案浮出水面,贪腐触目惊心。蓝玉案又给明初的政治局势带来巨大冲击。

这四大案环环相扣,不仅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更是对明朝初期的政治格局、官僚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极为深刻且复杂的影响。现在,让我们一同走进这四大案的历史深处,探寻其背后的种种隐秘。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 年),一说为洪武九年(1376 年),朱元璋怀疑官吏利用空白文书簿册作弊,下令严惩使用盖有官印空白文书簿册的人,将涉案的所有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明朝洪武年间,天下初定,制度渐立。每年,各布政司、府州县的官吏都需进京向户部呈送账目,其中涵盖一年的粮食、财政税款及各方收支账本。所呈数据必须与户部完全相符才可结项,若有一项不符,账册便会被户部驳回,官吏需回任职地重新盖上地方印章。

当时京城在应天府,各地官员都得长途跋涉到此上缴税款,粮食在运输中易有损耗,账册和实物数据对不上是常事。若重新来回核定,往往耗费大量时间。于是,自元朝起便有的一种做法沿袭下来:负责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通常会备好事先盖好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数目对不上时使用。

洪武九年(也有说洪武十五年),户部考校钱粮册书时,朱元璋发现了这一空印文册的做法。他龙颜大怒,认为这是官员的欺罔舞弊,当即决定严惩。主印官员被处以死刑,副手以下杖责一百,流放边疆。当时的丞相、御史都噤若寒蝉,不敢谏言劝阻。

就在这一年,恰逢星变,朱元璋下诏求访百姓直言进谏。浙江宁海人郑士利想借此机会为那些受牵连的官员说话。他的兄长郑士元由进士,历任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曾让荆州和襄阳趁乱掠夺妇女的士卒归还所掠;也曾上奏安陆冤案,使其得以昭雪。后来在朝廷考校钱谷册书时,空印之事被发觉,凡是掌管章印的官员都被判处死刑,辅佐的官员杖刑一百并流放远方,郑士元也受牵连入狱。

郑士利不想被人认为假公济私,待兄长出狱后才将数千言的上疏交给朱元璋。

郑士利在疏中详细阐述,朱元璋治罪这些经手空印文书的官员,是担心奸吏借此捏造数目残害百姓,可实际上这种做法难以实现。

因为空印文书用的是骑缝印,每一张纸的印迹不全,与正式文书不同,即便流传出去也难以行骗,且这样的空印文书很难落入不法之徒手中。

而账目数字需经地方到中央的层层核对,最后由户部定夺。地方到中央路途遥远,近则三四千里,远则六七千里,一旦数目不对,往来可能耗时一年。先印后书实乃权宜之计,且前朝就有,不应以重罪论处。况且国家惩处犯人须先有明确律法并昭告天下,而后依法惩处,之后犯罪的才是故意犯罪。

可立国至今,并无针对空印的法律,大家只是循例办事,并不知有罪。如此治罪,恐会引起异议。再者,朝廷培养合格官员不易,能位至郡守者,皆是数十年之功,望朱元璋放过那些不足以判罪的臣子,留下有用之才。通情达理、清廉明察的人才并非如小草一样可割而复生,陛下不应以不足以治罪的罪名而失去足以任用的人才。

谏书写成后,郑士利在旅舍闭门哭泣数天。他哥哥的儿子问他为何愁苦,他说自己的奏书必然触怒天子引来祸患,但能救活数百人,虽死无憾。于是入京上奏。

郑士利虽然只是一介平民,但他急公好义,敢于向朱元璋直言进谏,其精神令人敬佩,因此后人在修《明史》时专门为他立传。

朱元璋看了奏折后,愈发恼怒,把案件交给丞相和御史会审,追究指使者。郑士利笑道:“只是想看看我的上书能否被采用而已。我的职责是为国家议论政事,自料必死,谁会为我出谋划策?”

更认为一介书生郑士利无法主导此事,下令彻查幕后主使。最终并未查到所谓主使,郑士利被流放,其兄长郑士元本已释放,却也受此连累被判处流放,而空印案中的其他官员也未得到赦免。

朱元璋认为空印这种做法存在严重的潜在风险,可能被奸吏利用来作弊和危害百姓,同时他也将官员未经请示就私自使用空印视为对皇权的轻视和挑战。

关于此案的处理结果,各史料记载大都一致。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责一百,充军流放。钱谷册书的审核要通过府、省、部三级,主管地方印信的主官以及经历三层审核在空印文书署名者皆被卷入,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身为正四品济宁知府,因此案被捉拿处死。郑士利的兄长郑士元身为正五品,是湖广省按察使的辅佐官,被杖责一百后流放。

空印案的涉案被杀人数以及案发时间都存在争议。有人说在空印案中有数以百计的官员被处死,也有说空印案和郭桓案或连坐罪被杀的人多达七、八万人。学者认为空印案牵连的人数应该超过千人。案发时间综合多方记载,洪武九年更为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