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仅仅如此也就算了,毕竟莲香出嫁,富户必然会给她许多嫁妆,必定会让她吃喝不愁。
可那莲香天生痴傻,已经二八年华了,还跟个三岁小孩似的。
老两口舍不得儿子后半生要对着一个痴儿过一生,儿子可是他们的骄傲,怎么能有这么一个污点。
可没想到刘馥生同意了,但他也有要求。
若是中不了进士,他就回来娶莲香为妻。
但若他中了进士,日后必然是要走仕途的,他需要一个能够对他的仕途有帮助的妻子,而莲香只能为妾。
不过他也保证了,不论她后来的妻子是谁,他都会感念富商今日之恩,好好养着莲香,比不让她受后宅手段倾轧。
富商听了他的话,不但没有生气,反而非常欣赏他的坦诚,随即自掏腰包,又给他多拿了一百两。
二人商定好了莲香的归宿,为以防万一,二人立下字据,刘馥生就带着这三百五十两,以及老两口给他准备的一些干粮及衣物踏上了进京赶考的道路。
他原以为这三百五十两足够他到达京城,但现实却狠狠给了他一个巴掌。
越靠近京城的地方,物价越高,刘馥生才走了大半的路程,就已经将手头上的银子花光了。
无奈之下,他只能一边赶路,一边摆摊帮人写信,赚点路费。
但收入极其微薄,根本支撑不了他的日常消费,只能勉强糊口,连住客栈的银子都没有。
最终没办法,他只能在城外找了个破庙住着。
一日,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回破庙时,发现庙里躺了一只浑身是血的白狐。
他仔细翻查了下,原来是后腿被捕兽夹夹住了,它挣扎之下才将血染得浑身都是。
他看着白狐这灵动的双眸,不知怎的,动了恻隐之心,将自己所剩无几的银子,全都拿来给它治了伤。
治好了白狐,将它放归山林之后,他自己也因饥饿晕倒了,然后,现代高中生刘馥生就穿过来了。
接收了原主记忆的刘馥生怄得要死,直把原主狠狠骂了一顿,自己都吃不上饭了,还要救不相干的动物,简直就是一个大圣父。
但骂归骂,他还是不想饿死的,幸亏他平时对植物感兴趣,买了许多植物方面的书,这才让他在野外找了不少能吃的野菜野果,勉强果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