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跟着李咏春上山。
随着路途越来越遥远,吴婉清开始感到有些疲累。
她的步伐渐渐沉重起来,喘息声也越来越大。
李咏春察觉到了吴婉清的疲惫,他停下脚步,往山上看了一眼。
距离山顶已经不远了,山顶处有好几个山峰,每一座山峰的面积都非常辽阔。
一般来说,都是去有小溪流下来的山峰找药草。
而李咏春以前最喜欢去的那座山峰,就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了。
于是看着吴婉清,关切地问道:“吴老板,你还好吗?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咱们吃完午饭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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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吴婉清走得太慢,此时已经到了中午了。
吴婉清有些歉意的看了李咏春一眼,点了点头。
“对不起啊咏春,我都去看美景了,耽误了你的时间!”
李咏春摆了摆手,无所谓的说道:
“没事,前面有一块平坦的大石头,我们过去坐坐,吃了饭再走吧!”
“好!我都听你的!”
两人吃过午饭后,休息了一会儿,便继续往山上走。
李咏春指着一个山峰说道:
“吴老板,那座山峰上,一年四季都能找到很多药草,咱们先去那个山峰。”
李咏春指着的山峰,算是比较陡峭的。
但那山峰有一条不小的小溪流下。
而且小溪弯弯曲曲的,流过了很多地方。
让那座山峰的土壤比较肥沃,且到处都是密林,比较阴暗潮湿,适合很多药草的生长。
当然,最重要的是,那座山峰距离后山的山谷近。
李咏春可以在处理好老虎的事情后,尽快的赶回来。
只是,李咏春不知道的是,就是那座山峰的中间的一个灌木丛中,一位中年男子手持一把菜刀,将一只野兔的脑袋砍了下来。
他将野兔的皮毛撕下来后,直接将血淋淋的兔肉,塞进了口中,大口大口的咀嚼了起来。
他看起来很老实,但眼中却露出阴狠的神色。
口中喃喃自语道:
“你们都该死!你们都该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