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杨庆有突然还想到一种可能,筒子楼人多眼杂,并不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
假如林大强是特务的话,他肯定还有窝点。
看来不能贸然下手,得先搞清楚对方长相,跟踪一段时间才行。
麻烦啊!
杨庆有开始后悔自己的较真。
当时不去案发现场就好了,没去就不知道林大强的存在,不知道林大强的存在,就不用去跟踪他。
这特么不是给自己找事嘛!
小主,
可现在后悔也晚了,先不说他内心那一点点的责任感,就凭他那强烈的好奇心,也必须去跟一跟。
否则晚上就甭睡了,天天躺炕上抓耳挠腮吧!
第二天一早,杨庆有打着嘛楞眼洗漱时,瞧见前院妇女们系着头巾,跟冯婶汇合后,齐齐拎着篮子奔向城外。
瞧冯婶那架势,颇有刀在手,跟我走的气势。
杨庆有听了两嘴,敢情是因为昨天去的太晚,近郊处人比野菜多,她们打算今儿走远些,势必要挖满篮子才肯罢休。
杨庆有暗道一声佩服,便骑上自行车觅食去了。
“小杨,你过来一下。”
“哎,来了。”
开完早会,杨庆有被冯政委叫去办公室,正当他猜是什么好事时,就见冯政委拿出一黄皮小本本递给他。
黄色的封面上,大大的五角星下,党费证三个大字熠熠生辉。
“经过组织批准,打今儿起,你正式成为*****一员,希望你保持干劲,再接再厉,成为一名合格党员的同时,不断做出新的成绩。”
咱这也算有组织的人了。
杨庆有当即敬礼回道:
“是,保证听党话,跟党走,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冯政委欣慰的点点头,说道:
“嗯,态度不错,你可以走了。”
这就完事了?
这么庄严的事儿,是不是太草率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