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顾和小蕾却是有点儿心动。
尤其是周顾。
虽然早听说野猪肉有些柴,但他还真没有尝过这玩意儿。
他家里那些亲戚有没有吃过。
这东西留在这里着实有点可惜,拿回去送礼也好啊!
“要不把内脏掏出来,咱们把这玩意儿给扛下去?”
小主,
周顾提议道。
“扛?怎么扛?”
朱越愣道。
周顾瞧了瞧放在周围的那些猎物。
那头小野猪也有上百斤重,但被张仲平把内脏全扒了,最多还有几十斤重。
虽然下山路不好走,可以张仲平的身体素质,背着这头小野猪应该没有问题,反正之前就一直是他背着。
而侯幼绫和小蕾可以拎着那些野鸡和兔子应该也不成问题。
“你们俩一人扛一双蹄子,剩下的我来扛。”
周顾对朱越和冯平云提议道。
朱越眨了眨眼睛,笑道:“就算扒了内脏和蹄子,这玩意儿可起码还有两百斤左右,你能扛得动啊?”
“那脑袋也不要,先试试吧,扛不动再说。嘿,我就想着带回去给我家里人也尝尝。”
周顾道。
朱越便不再说什么。
冯平云笑着对张仲平道:“仲平哥,那你就把这玩意儿给解剖了吧!”
“行!”
正在忙活的张仲平只是点头。
心里有点儿意外。
他原本以为周顾也是像冯平云和朱越这样有大来头,只是没有试过野外狩猎而已,但现在看来,估计不是。
不然哪能在乎野猪这种玩意儿啊。
其实,以周顾现在的财力和人脉,要弄到野猪不过是小事一桩。
只这自己亲手宰杀的野猪,在他心里意义终归有些不同。
说到底,他也还是个对很多事情都有新鲜感的年轻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