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长卿当然知道他哥是什么意思,于是笑着从自己的马背背囊中掏出了一只野兔,道:“放心吧哥,我虽然和咱们城防营的将士们一起在外抓那些家伙,但我吃得可好了!看看这是什么?今日回来的路上,这傻兔子自己蹿到我跟前昏过去的,咱们今日不必吃肉干了,煮个兔肉汤一起尝尝味儿。”
顾长风看着自家弟弟掏出的这只野兔愣了一下,然后好笑的抬起大手揉了揉顾长卿的脑袋,笑着道:“好,一起尝尝味儿。”
他当然看出来了,这兔子就是长卿特地带回来要与他分享的,否则他回来的这一路上根本就可以找个地方自己生火烤了,又何必带回到他的眼前?
至于什么’吃得可好了’不过就是借口——这天天在外餐风露宿的,又是大冬天,怎么可能吃得有多好?就算今天这只兔子当真是故意跑到长卿的跟前撞死的,那前面那些日子总不能日日都有兔子跑到他跟前撞死吧?
如今长卿特意带着这兔子来到他的跟前,再说出’大家一起尝尝味儿’,也是知道他不愿意吃独食,又要照顾着旁的人……
想到这其中的种种曲折想法,顾长风沉默了片刻,又抬手继续用力揉了揉顾长卿的脑袋——他这弟弟,是真的长大了,虽然人总有长大的时候,但十一年前从北疆离开时,长卿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如今不仅能够在京城危局之中助力天子一方脱困,更能在所有人都觉得不可能的情况下带着这足够他们北疆镇北军十多万将士们吃用两月的粮食辎重安全来到此处。
……顾长风其实并不敢想,自己的弟弟究竟经历了多少艰苦,才能够成长到如今这般程度。
看着顾长卿交代人将这兔子肉还有余下的一些肉干一块儿熬成汤给大伙儿补补时,顾长风这钢铁般的镇北军镇军大将军也不免感到心中微痛。
顾长卿其实也知道他大哥心中会想到些什么,但他大哥心疼他,他其实也心疼他大哥。
顾长风这个大哥,自小就非常照顾爱护他,当年他离开北疆时,顾长风正是十九岁风华正茂少年意气风发的年纪,哪怕到了如今,他大哥也不过是三十岁的年纪,但在北疆日子艰苦,令他大哥看起来就要更加沧桑了些。
从十一年前的意气风发到如今的模样——虽然人人都说镇北将军顾家保持着北疆的权势,但他们顾家人却从头到尾都没有考虑过所谓的权势,他们只是不想看到自己的疆土被疆外的蛮夷践踏,不想看到自己护卫的百姓们被疆外的蛮夷们伤害……
而为了这个理想,顾家人不仅要在北疆奉献出自己的一生,甚至在遇到先帝那样的皇帝时,还要同时面对天子的猜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