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快到正中的时候,他在前方看到了一个山谷的裂缝,一阵风吹过很是凉爽,吹散了些许暑气。
楚潇决定在这暂时休息一下,从空间拿出昨晚闫镇深蒸的馒头就着咸菜当午饭,白面馒头带着一丝香甜,比黑面的好吃太多,一点不喇嗓子。
他吃了一个,给踏雪分了两个,随后一人一狗就一躺一卧的在一块大石头上吹着微风,打了个盹。
眯了一炷香的时间,全无收获的人打算采些野菜就打道回府,明天换个方向试一试,却一转身时发现山谷中长着一片他很熟悉的植物。
浅紫色的茎身,有着稀稀落落的白色细毛,白色的花朵如同虫卵一般。
楚潇嘴角那是压都压不住,居然有这么大一片当归,要是都挖回去,他就要发了。
他拿出小锄头一点点的挖掘,当归这东西根茎很不平整还有副根,如果挖断就不是很好卖钱了,更何况他是打算多养殖一些,那以后就无需进山来找,也是源源不断的银子。
楚潇挖的小心,用了一个多时辰才将这一片的当归挖了个七七八八,他自然不会全部挖走,还是要留一些让它们自主繁殖。
等他培育一段时间拿去医馆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银子,他自然也知道这玩意终究比不上人参,毕竟他在胡郎中那里看到过当归,就连给自己开的药包里也是有的。
但人参那是可遇可求的,更何况还要看年份,可当归就不同了,他成熟就可售卖,并不需要他使用太多的精神力培养。
他用几片大叶子装了些泥土,又把植物根部裹在泥土中,这样即便换个地方种植,植物也会尽快适应。
刚才楚潇挖药的时候踏雪并没有靠近,而是一直警戒着周围,这会看他在空地上挖土,才走了过来,试探性的用爪子刨了一下,看楚潇不反对,才跟着一起挖起来。
一人一狗很快就将当归全部用泥土包裹好,楚潇将其放入空间,看了看太阳,决定回去了。
踏雪身上沾了不少土,他扑棱棱的抖毛,甩了楚潇一身,楚潇赶紧闭上眼睛,防止被灰尘迷了眼。
等踏雪甩尽兴了,他才带着笑意摸了摸它的头:“一会回去带你去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