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日,他带人千里追逃犯,一路遭遇数次暗杀。
在卫韶心中一直憋着一股劲,想着快些处理完那些事,好早日回来见她。
这还是第一次,他在外做事,如此寄挂着一个人,还是一个女子。
从前,每次出征,他都没想过生还。
男儿报国恩,马革裹尸还,便是卫韶从前的心灵写照。
如今,他竟有了牵挂,这滋味,很奇怪,又很美好。
结果,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回来见她,却见到她和别的男子,在嬉笑畅谈。
见到他后,还瞬间冷了脸。
卫韶当然要气死了。
可,再一听之下,她竟是误会了他不告而别,才会如此待他。
卫韶的心就像是被狂风吹上天的风筝,忽高忽低,终于又落了地。
原来,她也是惦记他的。
原来,她也并不是像她之前说的那样,要和他避嫌,对他避之不及的。
所以,卫韶这么冷的性子,从来不屑于和任何人解释的他,竟破天荒的开口解释起关于那张字条的一切。
“不应该啊,虽说那字条是小了些。
但是我放在你枕头下面,压住了一角的。
就算有风,也合该是吹不飞的吧。
你确定,你没见到?
我可是将我有急事,要出城办事,归期不定的事写的清清楚楚。
江老板,你可不该生我的气哦。“
卫韶的语气明显已经开始哄着江春晓了,但是,他也实在想不通,为何她会没看到那个字条呢。
他特意给她写的字条?
他还用枕头压住了一角?
江春晓听完卫韶的解释之后,心里咯噔一下。
她瞬间有种从有理之人变成无理之人的心虚感。
莫非!
那个东西就是他给她的字条!
啊啊啊!!
江春晓的脸,红白相间,这一瞬间,都快憋出内伤了。
要是那个东西的话,那还真是不怨他。
她记得,那日清晨,她起来后,看到手臂下面沾了一张褶皱破烂又污浊的湿碎纸片,上面乌漆嘛黑的字迹早就被混合的看不清是什么了。
那个——该不会就是他给她留下的字条吧!
江春晓抿唇心道,竟是她把那字条给搞碎了,才不知道他出城的事。
他根本是无辜的啊!
老天爷啊!
那个字条,是被她的口水给浸泡碎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