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屠当家之死

大汉谍商 二十五万石 1200 字 1个月前

“汉王你固然一诺千金,但世人都知道你对韩翊的宠爱胜过你的子侄。

现在你把这项利好给到我手上,谁又能保证他朝你不会收回去再交给他?

到那时,我和我的兄弟们拼着流血牺牲换来了一场空。说到底,我们只是一群连商人都不如的下苦人,到时候我们又向谁哭去?”

韩翊一听,就知道这个屠当家的不懂人心,不知道这时候在感情上与刘邦及刘氏家族深度绑定,他朝即使得了贩马之权,也会别不知名的他人使计夺了去。

连韩翊都看得出来,作为人精的刘邦和陈平更是看得出来。屠当家的虽然统领半城脚夫,却是个不成大气器之辈,如果不自己作死,大体上不会引起诸方势力的惦记。

刘邦沉脸怒问,“那你倒是说说,要怎样,你才愿意守住这宛城?”

屠当家的这才慢悠悠地回道,“洒家啥都不要,只要宛城县令一职。洒家要终生为宛城县令。”

这屠当家的,听得韩翊都愣了。这宛城,可是重要之地,自处理好青衣帮和褚衣帮的矛盾后,韩翊的商号也开到了这里,而且生意还不错。

他褚衣帮的大当家一旦成了县令,褚衣帮就处处高他韩翊一头,有官身的屠当家,可不是韩翊轻易动得的。

这家伙,还不赖嘛。

果然如传说中的那样,刘邦惯用爵位、官位、财帛之类的好处拉拢人,刘邦一听,当即喜笑颜开,

“这个好办。只是民间有一句不成文的规矩,叫做‘丑话说在前头’。

为一方父母官,和做买卖不一样,有些规矩,你还是得守。”

屠当家的表示洗耳恭听。

“第一,官家讲究一个法度严明,褚衣帮众人要是犯了法,得和一般的百姓一样受到处罚。

第二,公是公,私是私,进了衙署的,不得用官家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第三,地方郡县,得无条件遵守受我的命令。”

当听到第一个条件时,屠当家的眉骨高高地凸起,眉尖拧成了一团。

再听到后边的条件时,他的心情似乎也沉重了起来,本能地想要拒绝,但面对刘邦强大的威势,他又不敢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