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是外面的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
原本以为加州的雨也就下个一会意思意思就行,却没想到已经下了两天了。
徐谨言站在庄园的门廊下,看着十几台车排着队开始往下卸东西。
有摄像机、有灯光道具、有收音道具、有轨道车、有机械臂、有服装,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而随车来的人,只多不少。
在雷德利与助手佩里的指挥下,开始往房子里搬运东西。
每一个下了车,看到这座庄园的人,眼神里都透露着新奇、羡慕的神色。
尤其是走进了门厅后,没有一个不被奢华的装修所震撼到的。
“嗨,徐,你好,我是约翰丹佛,期盼与你的第一次相见已经很久了。
可以帮我签个名吗?”
一个身高不到一米八,戴着一副银框大圈眼镜,头发留的有些跟8、90年代港片里常见的那种锅盖头一样发型的男人,手里拿着几本书,站在了徐谨言的面前。
“太客气了,其实我也是你的歌迷。
尤其是你的那首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是我最喜爱的歌曲,简直百听不厌。”
徐谨言认出了约翰丹佛,当即换上了一副笑脸,将他迎进了客厅。
“坐。
巴克德,可以帮忙来两杯威士忌吗?”
徐谨言拉着约翰丹佛落座后,对着门口的巴克德交代了一句。
“我还不知道你今天要来,不然的话无论如何也要准备一张你的唱片,留下一份签名才行。”
徐谨言从口袋里摸出钢笔,在约翰带来的三本书上,一一写上寄语、贺词和签名。
“我特意为你准备了一张,希望你能喜欢。”
没想到约翰丹佛不知从哪儿抽出一张金箔包裹起来的唱片。
“哇哦,这是。。。”
徐谨言接过唱片,被这个豪华的包装有些吸引到了。
“我特意制造了十份黄金唱片,就是为我最亲密的朋友们准备的。”
约翰丹佛收起那三本书后,笑着说道。
“实在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