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好!康伯,开枪杀了他!"周天司声嘶力竭的怒吼着。
"少爷,这酒店内,这么多人看着,怎么开枪?"站在周天司身后的康福乐抽出手枪,举枪,手却颤抖着,担心地说。
"不怕,有事我担着!"
"可是少爷,大老爷已经仙去,老爷又下落不明,你若再出事,周家就完了。″
"不会有事。为死去的爷爷,为失踪的父亲,为我的断脚,开枪!打死那小子!"
"好!为报答老爷的恩情,这枪我开枪了!"康福乐一咬牙,打开保管盖,枪指季新醇,闭着眼晴,扣动扳机。
"呯!"
枪响了!
枪声在一楼大厅犹如晴天霹雳,令正在饮食的人们目瞪口张。
整个大厅立即静寂无声,无数双眼睛看向拿枪的人。
这大白天的,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开枪杀人!这么疯狂吗?!
"啊!"
短暂的惊愕后,姜小巧发出了颤抖的惊呼声,两眼向季新醇看去。
但,她看见的一幕,让她更为诧异。因为,她看见季新醇张开手掌,掌心竟然有一粒子弹!
不但姜小巧看见了,整个大厅上的人都看见了,那个年轻帅气的少年竟然没有被枪打死!而且把子弹抓在手里!
“仙人!只有仙人才能刀枪不入,徒手接子弹!"不知谁惊呼着。
"美女,我是仙。"李丽影不由想起笫一次见面时季新醇说的这句话,难道季公子已成仙?
睁开眼晴的康福乐一下子瘫痪在地,能徒手接子弹的人,武功修为已经不止是圣境,这样的人可以说是神仙了。他完了,竟然向神仙开枪,他的命留在这里了。
与其让神仙动手,不如自己了断,还省得不被折磨。于是,康福乐举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
"呯!"
枪声响的同时,康福乐倒下了,血从太阳穴流出,流满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