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变法难

大宋风云 凌风独行 1237 字 2个月前

成天高高在上,自以为不与我等同流合污。

其罪五:徇私报怨。

吕诲说的是登州阿芸谋杀丑夫案。那登州阿芸,出生在穷苦人家,父亲早年亡故,母亲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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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辈自然不愿意阿芸长年守在家里,便把他嫁给了同村的一个老光棍韦大。

阿芸对婚事极不满意,但迫于叔辈们的要求,不得不嫁到韦家。

看到又老又丑的韦大,阿芸想到自己,父死母丧却是被同族叔辈赶出了家门。

阿芸不甘心这样的命运,趁着韦大熟睡时,取刀杀韦大。

结果,也就是砍掉了韦大的指头。

阿芸以为自己杀了韦大,便跑到县衙自首。

县官以谋杀亲夫之罪,判处了阿芸死刑,知州许遵认为,阿芸的母亲新丧,在服孝期间,婚约无效。

再加上,阿芸并没有真杀死那韦大,又有自首的情节,因而不能够对阿芸判处死刑。

出现了争议,案件交到了大理寺。

王安石支持许遵,也认为阿芸罪不及死。

但司马光等人,认为谋杀亲夫,必死无疑。

当时,赵顼支持王安石,判定阿芸无罪。

真不知道吕诲是怎么想的,居然用阿芸案,说王安石徇私枉法,那赵顼当时,不也是支持阿芸无罪么,他跟那阿芸,又有何私可说。

其罪六:怙势招权,其罪七:专威害政。

吕诲的意思,说王安石将自己的亲信外派到各地为官,在朝中弄权,连宰相韩琦,都对他畏惧避忌。

其实,当时的韩琦,对王安石变法,虽没有站出来极力支持,也没有帮着王安石进行变法。

他这个老狐狸,自从王安石开始变法,就称病不朝,躲在家里面,这就是吕诲说韩琦对王安石的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