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部电话是重要证物之一,警方应该将其收走的,但剧里却没将电话取走。
另外,众所周知,2000年左右时,座机已经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去电也能查到,电话机里的芯片都有记录。
按照常规办案流程,即使警方将电话还给了电话所有人,也应该事先提取好指纹以及内部存储的来电与去电号码。
因为以前的电话存储空间有限,一旦超过内存就会自动覆盖之前的号码)
一念及此,冷小兵立刻起身去了档案室,调出了当年夏金兰遇害的卷宗,然后在卷宗中找到了两页印满了电话号码的档案。
这里面所有的电话都是当年那个小卖部拨出去的电话。
当看到其中一页时,冷小兵忽然发出了一声轻咦。
里面有个号码,似乎有点眼熟。
他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下一秒,冷小兵掏出手机,打开相册,看了一眼沈海洋失踪案的受案登记表。
这是他之前拍下来的。
只见登记表上联系方式那一栏,赫然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
而这个号码同样出现在了当年那部电话里。
“大意了啊。”
望着手上的号码页,冷小兵喃喃自语了一句。
这个号码排在了110之后的第四个。
因为那部电话是公用电话,警方并没有特别关注这台电话拨出去的所有号码。
其实,之所以忽略了这一点还有一个原因,据当年那位小卖铺的老板而言,凶手只在那里打过一个电话。
也就是那个报警电话。
‘等等!’
猛然间,冷小兵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这里有漏洞!
‘凶手’是多么谨慎的一个人啊,犯案五起,现场从未留下过足迹、指纹、毛发、皮屑等线索。
如果说‘凶手’报警是为了挑衅警察,这种可能倒是勉强能说得通。
但以‘凶手’的谨慎,绝不会留下自己家里的电话。
而且是在拨打报警电话过后没多久,再一次拨打了家里的电话。
这不合情理!
冷小兵清楚的记得,当年接到报警电话的时间是9月4号上午11点50分。
从接到报警电话到出警,再到抵达现场,中间的时间绝对没有超过十分钟。
2000年左右,小卖部通常都兼职公共电话亭,不过印刷厂家属院附近住着的都是印刷厂的工人。
中午大部分都在上班,那附近的人流量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