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二章 关税

“当然。”

“租调海船,除了必要的租金之外,朝廷还可允诺,凡是愿意接受租调海船的海商,皆可参与此次南洋之行。”

没错。

李杰有意提前来一次大宋版的‘郑和下西洋’,并且此次南洋之行,也不全是官方行为。

官民混制,齐下南洋。

官方带着大宋的善意和许诺,海商带着大宋的瓷器、丝绸、茶叶等物品。

租调民船?

这确实是寇准未曾设想过的路。

在传统士大夫眼中,扰民,绝对是禁忌之一。

如果推行的政策扰民了,不仅会损失民意,同时也会成为政敌攻讦己方的黑料。

沉吟片刻后,寇准觉得征调似乎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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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造船是需要时间的,尤其是造千料以上的巨船,动辄以年为单位。

直接征调民船,确实是短期内的最佳办法。

“陛下圣明。”

李杰见状微微点头,继续道。

“其次,关于征税一事,也得改一改。”

“蕃商入宋的商货中,大多都是香药、犀角、象牙等贵重物品,对于这类物资,依旧延续过去的十抽一税率。”

“不过,如果是粮食、稻种之类的关乎民生的商货,可酌情减免部分,二十抽一,即可。”

“另外,本朝的瓷器、绸缎、茶叶等物品,销往蕃国,同样需要征税。”

“税率同样是十抽一。”

“当然,初期可以适当放宽一点,虽然税率依然是十抽一,但待到来年,朝廷可以退还部分。”

听到先收再退,寇准着实有些不太理解。

这么做,不是多了一道手续吗?

多了一道手续,也就意味着需要专门派人处理退税的事。

不过,很快,寇准就明白了这项政策的深意。

虽然多了一道手续,但税率的基准十税一,已经定下了。

退税,只是激励手段之一。

待到海贸日趋扩大,到时候这项政策就能收回了。

(ps:有文献考据,宋代的海贸,的确是双边收税的,而这,也是寇准没有反对出口税的原因。

不过,北宋时期朝廷对海贸不太重视,管理很是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