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公公觉得自己这一生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一个最爱探听小道消息和充满分享欲的人,却干着最不能多嘴的活。
你知道,明明知道所有秘密,偏偏不能说一个字的痛苦吗?
不知道!
谁也不知道他的痛苦!!!
所以他衍生出了一个小爱好,那就是写手札。
这一生,他陪伴着陛下走过风雨,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无数,只有一个人,令他最是佩服,那就是本朝骨头最硬的小原大人。
陛下的刀砍过无数奸佞、蛀虫,唯独这个两相结合体,什么毛病都有的小原大人,脑子不聪明,不会看眼色,偏偏爬的最高,蹦的最欢。
谁能说这不是他的骨头太硬,陛下都砍不动的?
第一次见到小原大人的时候,曹公公就在想,这是一个金玉其表,败絮其内的人物,虽然他的外表太过惹眼,但恐怕也蹦哒不了几个回合。
曹公公很相信自己的眼光,他坚信那个令人惊艳的少年活不过几日。
倒是挺可惜的,那般品貌,被屠刀砍下头颅,终究失了颜色。
生平第一次,他被打了脸,而且不止一次。
他猜错了,少年不只没有死,还攀上了陛下,从籍籍无名的普通侍卫,走到了御前,谁人见了不喊一声小原大人?
小原大人是个不聪明的人,偏偏又是一个认为自己很聪明的人,干出来的哪件事,都足够赔上满门性命。
可偏偏他又足够幸运,入得了陛下的眼。
小原大人又留宿宫中了,这是近日来,陛下经常会下的命令。
很奇怪,曹公公觉得这很奇怪,小原大人固然可以缓解陛下头痛,可陛下喜洁喜静,同吃同睡,是否有些过了?
天知道,他第一次看到小原大人居然用他用过的筷子给陛下夹菜时,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