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子夙这孩子,没认识你前,手头只出不进,他舅舅担心他败光家底,就让我保管着他娘留给他的几处私产。”
“......”什么意思?林立夏尴尬笑着,看着胡夫人递过来的地契,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林姑娘,我从未见过子夙对哪个女子如此上心。这儿没旁人,你跟舅母说,你对子夙他......”
“当做兄长敬重。”林立夏立刻接住胡夫人的话。
“我与子夙哥哥初相识,我见他是个富贵少爷,想把制冰方子卖给他赚点儿钱,他却因为我们打赌的一句戏言,与客来鲜掌柜起冲突,认我当做义妹,那时我便敬重他是个重情重诺的人......”
林立夏缓缓说完,她与洛子夙在酒铺定下的约法三章后。
胡夫人满脸遗憾的模样,看着林立夏,连道:“可惜了!”
娶妻娶贤,难得有个能吃住外甥的姑娘,还被外甥把路堵死了。
真希望,有天傻小子明白后,不会把肠子都悔青。
“立夏,你还有多久及笄?”
“明年立夏及笄。”
“巧了,我家双晴也出生在立夏,比你大两岁,正巧这两天去陪她外祖母了,等你下次来的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
“好啊!”林立夏笑得一脸灿烂,暗松一口气。
给她介绍小姐妹可以。
千万别给她介绍对象。
*
茂密的森林中。
一个穿着狼皮的少年,跨坐在大树的分叉上沉睡着,仿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少年正是失踪的林立春。
算着日子,他被困在这片群山内,已经有一个月。
那匹带着他迷路的红马,在他夜间爬上大树休息时,就被追赶他的狼群分食而亡。
事后,他用‘桃影追魂’给红马报了仇,杀死群狼,剥下狼王的皮毛裹在身上。
白天打猎填饱肚子,顺着水流赶路,夜晚爬上大树休生养息。
“啊......”
突然,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将少年从梦中惊醒。
“有人?”
“终于遇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