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姐,要我走么?”
沈要轻声问道。
鹊儿略有些恼了。
不过是个护卫而已,说到底,也只是个护主用的下人罢了!
她只将沈要当作平级,谁曾想,除了六小姐唤他,旁人来唤,竟是一句也不听的。
鹊儿正气着,而那厢,萧子窈却被问得心头一颤。
仿佛她的心是一支蜡烛,沈要巴巴的一问,便是一道柔柔的叹息,那气息吹动了烛火,火光摆了一摆,摇曳生姿。
她盯着沈要,尤其是那一双黑眸,半晌过去,竟无端的想起了军中的军犬。
那军犬是德国来的品种,名为杜宾。
杜宾犬性子冷淡,身长而精壮,短茬茬的黑毛混着蜜色,更因断尾,便不会谄媚的摇尾巴。
……简直同沈要一模一样。
思及此,萧子窈不由的翘起了唇角。
她这一笑,颜色娇媚,分明是十足的娇态。
沈要见此,瞳孔颤了一颤,即刻别过了视线。
旁人不知萧子窈的心思,鹊儿更是又气又急,连连跺脚。
“小姐,你还笑!他这样一个大男人,夜深里赖着不走,若教有心人知道了,说起闲话来可难听着呢!”
“好,我知道了。”
萧子窈应下声来,唇边仍是微微的翘着,语调更是轻盈,媚如小狐狸似的。
“沈要,嗯?”
沈要于是服从的站了起来。
水晶灯一照,灯光自上而下,顺着他的眉骨与鼻梁一线分割,一半光明一半阴影,却是深邃的轮廓。
沈要默不作声,本该踏踏而响的军靴也踩得小心。
退出屋子时,他轻轻的带上了门。
如此,萧子窈便由鹊儿伺候着睡下了。
那厢,沈要回了房,一抄手,便从兜里摸出那枚小瓷瓶。
他拔出瓶口的木栓头嗅了一嗅,这的确是军中最上等的金创药,是为高级将领的专用,普通士兵根本讨不来。
他的唇角敛了一敛,目光落在腕间的伤口上,神情复杂。
翌日清晨,主楼那头送来一把轮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