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却见田边立着个年轻的汉子,约莫二十出头,头戴草帽肩扛锄头、身量高而壮实,有姑娘拎着竹篮与他送饭,想来是他的妻子,二人便就着树荫坐下,肩膀靠在一起。
倘若沈要一生平安顺遂,便该是这般的模样罢?
他也许不会读很多书,一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不是“沈要”,而是另一个他原本的名字,也永远不会习得手枪的用法,不会杀人,更不会同她相识。
他会变成一颗无人问津的种子,在故土发芽,无知又幸福的度过此生。
然,今生今世,他却心甘情愿的跪在她脚下当一条吃人的恶犬。
往事不可追。
她便不再问了。
于是打道回府。
田间新摘的瓜果香甜,萧子窈便支使着沈要多买了许多带回,谁知,车子适才驶入城中,便被一小队绿皮的军车堵住了去路,她见后座有一只西瓜又熟又脆,一刹车便被磕裂了口,实在显得有些可惜。
她不由得问道:“这车队是哪里来的,我看着倒不像是军营里的。难道是上面又有什么动作,怎么也没听你提起过?”
沈要顿了片刻,说:“士官学校的学生毕业了。”
萧子窈于是闻声望去。
果然,却见那皮卡车里隐隐的坐满了人,左右各一排,工整有序,却都看不清面相,只知都是如出一辙的沉默。
倏的,她心下竟兀自想起夏一杰来。
她那曾经游手好闲的青梅竹马,终于还是参了军。
夏一杰此人,原是个纨绔子弟。
小主,
他天生俊俏、性子又好,家里宠他无边,便不舍他去吃那当兵的苦,只管有钱给钱,任他游戏人间。
谁知,偏是这般纵意潇洒之人,竟在萧家惨遭灭门之后一朝转性,非要参军不可。
萧子窈想不通,却一心盼着他能早些回来、平安回来。
若是念了军校,从入学到毕业须得三年整,除非赶上战役、在外立功或学制有变,不然不可提前结业。
如此,细细的算来,夏一杰已然去了半年了。
这半年来,萧子窈却也是听过些风声的。
现如今,举国上下内忧外患,党国与共军始终难结一心,军校已有过几期提前毕业的先例了,却不知夏一杰是否在此列之中。
那厢,沈要见她微微有些出神,便问道:“在看什么?”
萧子窈也不瞒他,便道:“我在想,也不知道这一批毕业生里有没有我认识的人。”
沈要闻言,眼光一利,却藏得很好。
“谁是你认识的人。”
他根本不是在问。
偏她无心一语,不当他心,也不当心他。
“夏一杰。”
萧子窈轻笑一声,“你见过的,就是我那个发小,生日办舞会的那个夏一杰。”
他当然见过,便郁郁的说道:“我知道。他喜欢你。”
“呆子,你别瞎说!”
萧子窈娇娇的戳他一下,“我与他从小长在一起,简直熟得不能再熟了,哪里会有什么男女之情!他是把我当亲妹妹看的,所以才对我很好,而且他这人傻乎乎的,根本不会想到那门子事情。”
话毕,大约又似想起了许多往事一般,便又道:“你不知道,他本不叫作‘一杰’,原名是叫‘祎杰’的,就是那个‘天作周文合,祎褕礼可观‘的祎。改名是因为小时候我们在一起学认字,我记不住他的名字怎么写,就骗他去把’祎‘字改成数字’一‘,没想到他真的去改了!当真是个傻瓜!”
萧子窈盈盈的笑着。
沈要见此,于是心下更沉。
——真讨厌。
她身边的人,都讨厌!
他哪里听得懂什么祎褕之礼,只知有人碍眼,又要同他来分走萧子窈的欢心。
若非萧子窈还在他身侧坐着,他简直要一枪枪打爆那后座的西瓜,就像打爆一个个人的脑袋。
那一小队绿皮军车终于一一的过了路口。
沈要缓缓的把车开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