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难道守法的要礼让违法的?!

【伤害施加者和伤害承受者的关系。依法伤人是不存在的。】

【严谨才应该对某些貌似正常行驶的做出处罚。不能让某些没有良知的人以此作为胡作非为的借口,明明可以避免的——反正我没错,撞死活该。所以,不能绝对化。】

【没有必要说这么多,闯红灯是违法的,就应该全责。只要是绿灯就可以通行,如果有规定红绿灯几秒可以通行或者几秒不允许通行,交通法没有规定。】

【即使已经变绿灯,也要等候已经变红灯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先行通过才行】

【没有明文规定几秒通行,但是有中间的三秒黄灯的,没闯红灯不算违法,但是,黄灯未变绿灯时通过而出了事故就要相应担责,只要绿灯一亮就完全合法】

【人行横道即使绿灯了,若有人抢红灯,你也要礼让。你不可能直接撞过去。】

【是的,无论在哪里就是有违法闯红灯的,开车只能让,也不能撞人的。刚才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在变红灯前人家已过了停车线,只是行动缓慢,变红灯了还没过全马路,你就可以加足马力冲上去?】

【关键是这人很无耻!人家绿灯上路他说人家是闯红灯!依旧只是自己绿灯上路!】

【可能是:非机动车太慢,他起步时是绿灯尾期,到了路中间成红灯了,而机动车起步时刚好是绿灯开始,速度过快撞上了非机动车。】

【我最反感“弱势群体"的说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强谁弱!弱势群体的提法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是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者提供一个借口!】

【弱势群体你理解对了嘛?这里指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上的人,其伤害比骑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的人伤害要小的多。所以要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