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姗姗饿了,于是她啃食了一只鸡。
那怕那只鸡并不好吃,那只鸡和也并不属于她,甚至和她……毫无关系。
不过她并没有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心底还隐约有一丝占了便宜的侥幸。
临院闹得鸡飞狗跳,因为那只鸡死状极惨,让人有些头皮发麻。
而陈姗姗只觉得那些人有些吵闹,太过小题大做了。
这个世界不久本来都是这样?
弱肉强食,我能偷偷的啃食掉那只鸡,是我自己的本事。
而你们抓不到我,那便算不得我的错。
偷摸抢骗,也不过是为了活下去的手段而已。
活着这件事……本身就很难了。
陈姗姗从很小的时候就是如此,没有人教过她什么长幼尊卑,什么道德礼数。
她流浪的时候倒也在私塾旁捡过残羹剩饭,在往嘴里塞那早已经恶臭发霉的馒头的时候,窗户里面的老头儿也说过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后面是什么?
陈姗姗忘了,或者说她在听完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已经觉得这些话都是狗屁不通的傻道理。
人之初,性本善?
这简直是最可笑的谎言。
陈姗姗生来就是无依无靠命比泥贱的孤儿,也是衣不附体食不饱腹的小乞丐。
她觉得自己虽然没有那个白胡子老头儿活的长,但见识到的东西要更真实,也更……有趣的多。
幼童的同伴是幼童,乞丐的同伴自然也是乞丐。
像她这样被抛弃的幼童,为了活命会本能的聚集在一起。
那么没有接受过任何道德礼数也没有家人管教的幼童们,算不算得上是无拘无束,依据自然和人的本性成长?
这些幼童的样子,也就是人类本身应该具有的样子?
陈姗姗觉得应该是如此。
她也在这些“本善”的孩子身上,真真切切的看到了人性的样子。
这些孩子们会为了上街乞讨能够得到人们的怜悯,为了得到更多的赏钱,无所不用其极。
比如……瞎眼、断臂,身体残缺总会使人心生可怜。
可自己天生并不是如此,那又怎么办呢?或许可以后天遭遇些“偶然”。
可如果自己不想要残害自己的躯体,又有什么办法?
有年岁稍长的幼童,也有年岁小一些的幼童。
在所有的族群之中,年纪大一些的东西自然有着先天的地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