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的堂哥王铮就找到了他,希望王誉作为显名股东,代王铮持有上新公司20%的股权。
王誉一口就答应了,二人就签订了相关协议。
问题出在了,上新公司后来面临一起诉讼,对方要求上新公司赔偿时,发现上新公司居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也不是吃干饭的,立马就查了一下各股东实缴出资情况。
这一查,就查到了王誉所持有的,20%的股权,并没有实缴出资!
于是,法院就找到了王誉,要求他补缴这部分的钱。
王誉立马向法院说明,他只是代为持有,是显名股东,实际上的股东是王铮。
只是,王铮死活不出钱,王誉又实在是做不出告自家堂哥这事儿,只好认了这个亏。
后来,王誉还是从他父母的口袋里出钱,垫上了这笔钱。
这之后,自以为上新公司是自己的产业了,王誉竟然一改往日的游手好闲,反而开始沉下心来搞公司。
还别说,经过他这一年多的捣腾,这个濒临破产的公司,竟然真的开始盈利了。
养的鸡开始下蛋了,王铮也拿着代持协议出现了。
对于王誉来说,他这又出钱又出力的,当然不愿意让出了!
王铮无法,只能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这才有了这个诉讼。
当然,以上都是王誉所说的。
再看王铮所提交的材料,他声称,法院执行的时候,他刚好手头紧,就协商,让王誉先垫上那笔钱,后面再将这一笔钱还给王誉。
根据他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来看,在那之后,他也确实给王誉转过一笔钱。
所以,核心问题就是,这之后所转的钱,到底是什么钱!
将这个问题圈出来,陆明君准备明天接触一下王誉,了解清楚这其中的关系,再做准备。
看了一上午的材料,陆明君看了一眼时间,发现颜祥还没回来,忍不住勾唇笑了笑。
看来,S市检察院比她想象的,更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