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再怎么蹦跶,叶承允不动心一切都白搭。
红薯地经过多天的劳作,已经到了尾声。
每家按劳分配,他们这几家外来户也分到了一百多斤的红薯。
紧跟着就到了冬小麦播种的时间。
这是入冬前,最后一次大动作的忙碌,所有人都加入进播种的队伍。
王大妮也见到了叶承允,当真是惊鸿一瞥,如彻心扉。
青年皮肤苍白,身姿如竹,一身儒雅之气,站在人群中就是那最醒目的存在。
好看的容颜带着微微的病气,漂亮的桃花眼低垂,带着岁月路过的折痕,不显沧桑反而为他多添几分成熟的魅力。
这人一看就不适于生活在农田,他站在那就如同古代的豪门世家公子,气质矜贵,姿态优雅。
来地里上工的大姑娘和小媳妇们,也大多是第一次见叶承允。
面对如此出色的容貌,不由会多看几眼,未出阁的姑娘们,见了更是羞红了脸。
由于身份的问题摆在这,倒也没人来打扰他。
每天早起晚归,叶承允累的直不起腰来。
云曦担忧叶承允再累出一身病,用钱和村民换了一些鸡蛋,每天给他煮两个。
平日里喝的水中,也会放一点灵泉水。
这好不容易调养回的气色,可不能再病回去。
“小曦,这暖心的孩子,真招人稀罕。”宋翰学看着饭桌上的六个鸡蛋,感慨万千。
“是啊!要是小曦是我孙女就好了。”荣梦兰心中怅然。
“荣奶奶我这天天喊您奶奶,还不是您孙女呢?”
“是,当然是,你就是我孙女,谁敢说不是,我和他没完。”几人开怀大笑。
云曦因着要给叶承允补身体,经常和村民兑换吃食。
大家每天都在一个桌上吃饭,她也就没吝啬,饭桌上都一视同仁,至于父女两个私下里的吃食,也没人会置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