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人家房二不是说了么,这猪是他自己养着来等着杀了吃肉的,那肯定干干净净没毛病!
心里这么想着,就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最终,第一个受不住的是李元文。
这人虽然是皇族,但是生性随和,没什么远大志向,平素就喜好口舌之欲,用后世文明的说法,那就是一个“老饕”,当然了,通俗一点,那就是“吃货”……
吃货,最禁受不住美食的勾引。
李元文心一横,管他娘的猪肉还是什么肉,瞧着房俊吃得那叫一个香,他馋虫都快爬出来了,放下酒杯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拆骨肉,学着房俊那般在蒜酱里打了个滚,送到嘴里。
一口咬下去……
“二郎啊,你不实诚啊,说得天花乱坠的,这肉也不咋地啊?”
李元文摇头叹气,嘴里嚼着肉,抿了口小酒。然后夹了一筷子酸菜,“还算有点滋味吧,但是没有你说的那么好。某尝尝这个……猪血?哦,叫血旺啊,这个名字不错,很喜庆,好彩头……这味道啊,也就一般。”
李元文一边挨个菜都尝尝,一边抿着小酒,一边摇头晃脑的挑毛病,筷子却舞得飞起,根本不闲着。
房俊就笑,举杯跟李元文碰了一个,一饮而尽。
李元文见到房俊喝酒如此豪迈,脸色有些惴惴,心虚道:“这个酒太烈,咱慢点喝行不?”
房俊一挑眉毛:“没那么多讲究,虽然是初次见面,但老哥你对我的胃口,大气,不矫情!这喝酒吃肉,那最重要的就是个心情,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便是如此了!但是逼着喝酒,岂不是大煞风景?能喝多少,您就喝多少,随意就行了。”
他这么一说,李元文反倒不好意思了,挺直腰板,说道:“得了,二郎既然如此说,某若是扭扭捏捏,反倒被二郎你看轻了!干了!”
一饮而尽。
房俊哈哈大笑,越看这个李元文越是顺眼。
喝酒喝得是啥?是酒,但更是心情!
若是心情不爽,即便是五十三度的茅台那也喝不出个滋味儿!
两人越喝越是投契,言谈甚欢。
其余几人就是不滋味了。
尤其是李元嘉……
说心底话,李元嘉是很想跟房俊打好关系的,不仅仅因为这货是自己的小舅子。
小主,
去年能打上自己的府邸,只为了给他的姐姐出一口气,撑起腰杆;现在能将这么大一块足以传家百世的良田送给最小的妹子,足以说明这人重视亲情。
在这个年代,兄友弟恭是跟孝顺父母一样的良好品德,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世人看来,能够拥有这样良好品德的人,在其他方面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更别说,一个照面就敢将当年的长安第一纨绔给敲断了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