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原主到了养父养母家。
养父养母很和善,对原主很好,还供原主读书,原主也争气,读了高中毕业,自己还在杭市找了一个工作。
已经落户在杭市另一个村子的王母听说后,来找她要钱,还在厂门口撒泼打滚,骂原主不孝,并闹到了领导面前。
最后,原主答应一个月给王母十块钱。
但之后,王母经常来找她,各种借口要钱。
原主不给,王母就在厂里大吵大闹。
每次,原主都在被逼无奈之下给王母钱,王母才会离开。
有这样一个生母在,让原主一直都找不到对象,在三十岁那年,才嫁给了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鳏夫,但因王母时常来要钱,丈夫一家人对原主并不好。
直到原主给丈夫生下一个儿子,她在婆家的日子才好过了点。
九十年代初,葛家村拆迁,养父养母分到了三套房子,还有二十万块钱,恰巧弟弟王大宝因为赌博欠了三万块钱高利贷,王父王母来逼迫原主拿钱替王大宝还高利贷。
原主不肯,王父王母就绑架了原主儿子,原主为了救儿子,只好去找养父养母,拿了三万块钱给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