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吕后崩

此举直接导致南越与汉朝关系紧张,南越王赵佗一方面斥责吕后听信谗言,同时认为这是长沙王想要倚靠汉朝来吞并南越。

于是,赵佗宣布脱离汉朝,自立为南越武帝,并于次年正月出兵攻打长沙国边境,一连攻陷数县,汉朝与南越关系就此破裂。

长沙国难以抵御南越的进攻,只好向朝廷求援。高后七年(前181年),吕后派隆虑侯周灶率兵讨伐南越,周灶率兵抵达前线时,由于正逢夏天,士兵多因水土不服感染瘟疫,军队甚至没能翻越五岭便付出了巨大的伤亡代价,直到一年多后,由于吕后崩逝,朝廷这才下令罢兵。

南越武帝赵佗凭借着这次取胜,不仅获得了巨大的声望,而且掠夺了大量财物,他以这些财物贿赂闽粤地区与瓯骆西部,将其纳为役属,从而使得南越占据了长沙国、吴国以南全部地区,拥有了足以割地自立,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实力。

当然,也并非说吕后执政期间毫无作为,她的执政能力固然无法与历史上那些着名的有为君主相提并论,但至少算是位合格的守成之主,不仅为西汉初期的稳定做出了贡献,也为后来的“文景之治”打下了基础。

在治国方略上,吕后延续了刘邦的“无为而治”,采取“与民休息”的国策,在用人层面也基本遵循了刘邦的建议。不过,“无为而治”并不代表无所事事,吕后还是采取了一定措施来刺激农业和经济发展,例如在惠帝四年(前191年),吕后诏令各郡国举荐百姓中孝顺爱家、勤恳务农但却流离失所之人,赐给他们土地使其耕种兴家,同时又以免除徭役为优惠措施,鼓励百姓从事生产,并将土地税赋降为了“十五税一”。

同时,吕后一定程度放宽了经商政策。刘邦统治后期,为了恢复农业,确保国家粮食产出,曾下达抑商法令,惩治不法商人,通过严禁商人穿着丝衣、乘车和收取重税等方式,控制经商人数。

不过,随着国家的稳定,这种严格限制的政策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于是吕后下令“复驰商贾之律”,解除了商人的经济负担和对商人的歧视,虽然朝廷仍然严禁商人子孙入朝为官,但此举还是使商人的积极性得到了一定提升,汉朝的商业开始呈现出复兴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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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吕后在下令修建长安城时,还专门修建了西市,使得长安逐渐成为汉朝经济活动中心,为后来长安的繁荣奠定了基础。此外,吕后还分别在高后二年(前186年)和六年(前182年)发行“八铢钱”和“五分钱”,运用国家权力对货币经济进行管理调控,对稳定币值、平衡物价和促进商品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社会层面,吕后对《汉律》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删除和减轻了较为严酷的刑罚,例如高后元年(前187年),吕后诏令“除三族罪,妖言令”,并颁布赎罪法。所谓“三族罪”便是指一人犯罪、株连三族,而“妖言令”便是指一旦某地区有妖言出现,周围一定范围内的人都要被处死的残酷法令。

秦朝时期,秦始皇曾在“焚诗书”事件后颁布“挟书令”,对民间敢于私藏《诗》《书》和百家书籍者予以族诛,吕后则于惠帝四年(前191年)下诏废除了“挟书令”,并鼓励民间藏书,这使得长期受到压抑的各种思想和文化艺术得以迅速发展。

除此之外,吕后还对汉长安城进行了营建。刘邦在位时虽然已经迁都长安,但由于当时民生凋敝,人力财力有限,因此只是在秦代旧宫的基础上修建了长乐宫和未央宫,并围绕两宫修建了武库、北宫、大市等基础建筑。

吕后执政以后,随着西汉统治的稳固,这才再度开始营建长安城,惠帝元年(前194年)开始营建长安城城墙,其中仅惠帝三年(前192年)便从长安周边六百里内征召了十四万人参与修筑,甚至大量征用了妇女,此后直到汉惠帝六年(前189年)才修筑完成,而随着长安城城墙修筑的完成,长安城的整体布局也基本得以确定,这为此后长安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不过,同样限于西汉初年的财力人力,此后吕后除了营建西市等少量必要建筑之外,并未进行大规模的宫室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