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抱着这样的想法,继续了本案庭审。
而本案,也是来到公诉方举证的环节。
苗志舜再次站出来。
首先就拿出了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犯罪现场的照片。
照片中是两排汽车轮胎印。
“这张照片呢,是我们在一号案件的案发现场不远处的小路上,发现的轮胎印。
那个地方,刚好可以望向一号案件的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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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志舜将照片给展示出来,随后就举着给众人看了一圈。
重点给了法官与黄家耀本人查看。
之后只见苗志舜继续掏出两张新的照片。
而这两张照片中,一张是一辆法拉利跑车。
而第二张则是,重点拍摄了这辆法拉利跑车的轮胎与车轮印子。
并且将第一张犯罪现场的轮胎印照片,与第三张照片中的车轮印子,对比着放在了一起。
然后继续展示给了在场的众人查看。
并且举着第二张照片,指着里面的法拉利车牌号码,看向黄家耀提问道。
“请问黄家耀先生,你认识这张照片里的车吗?”
“认识,这如果不是套牌车的话,那么应该就是我的车。
因为照片里面的车牌号与车辆型号,都跟我的车子一样。”
“好!我现在告诉你,这不是什么套牌车,它就是你的车,是我们在取证的时候,亲自从你的停车位置上拍的相片。”
苗志舜听到黄家耀承认了车是他的之后。
就继续拿着另外两张照片说道。
“大家可以看到,一号案件犯罪现场的轮胎印,跟黄家耀先生的座驾轮胎印,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这辆车子属于豪车,普通人根本就消费不起。
因此,我们认为黄家耀在案发现场出现过,并且停留了许久,才留下了这么清晰的轮胎印。”
苗志舜跟法官讲述着他自己的“推测”。
而法官听了之后,也是连连点头。
给黄家耀都看笑了,他是没有想到苗志舜竟然连轮胎印子都要造假。
简直就是不要逼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