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心中的想法,或者说是臆断对着当事人说出来,这是她从未做过的。
李晶雅撑着下巴,思考了下,一个一个回答了问题。
“我觉得偶像是一份展示自身魅力的工作。
我同意成为一名偶像,是因为我也想体验一下,别人为我欢呼是什么感觉。
我爸爸从小就和我说,契约精神非常重要。
所以,如果没有重大变故的话,我是会履行完这七年的合约的,你不用担心我中途毁约。”
北美青少年极为推崇运动健将,但李晶雅的身体素质让她注定与这一角色绝缘,她没办法和同学们一起在阳光下挥汗如雨。
在出道前,她没有被一堆人围着欢呼的经历。
但是青少年哪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