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听这话不禁有些发懵,虽然他知道法庭是什么,也明白审判和直播是什么,但他着实不懂对方的意思。
然而还没等他出声回答,温久就自顾自地点开了光幕面板,还将其放置到了他面前。
只见神情严肃的法官坐于最高位上,正大声宣布着关于本案的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元金山私自捕捉野生动物,并且将这些野生动物高价卖入马戏团等地,还进行贩卖野生动物器官等行为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元金山系初犯,且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比照给予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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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联邦动物保护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元金山,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罚金一百万星币。”
见状,本就聪明的狐宵司很快就明白了过来。
他之前所说的那些事,温久是真的听了进去。还帮他用人类社会的法律手段,把这个罪该万死的人类解决了。
只可惜.他没能把这人千刀万剐,也没能让对方体验到那些妖族的痛苦。
“法治社会别总想着用自己的命去拼,能够用法律手段解决自然是最好的,”温久在说到这里的时候,眼中不禁闪过了丝悲伤,“我何尝不明白你心里的恨意,狐宵司。”
虽然她自己知道在有些时候,法律无法束缚那些罪恶滔天之人,必须要用特殊手段才能解决他们。
就像是曾经伤害过于如曼的那些人,她若不亲自出手真是难解心头之恨。
但她还是不希望狐宵司去进行报复,把那些人类杀个干净或是折磨致死。
主要是狐宵司已经因恨而生出心魔了,倘若真的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方式,只怕对方会彻彻底底地失去理智疯魔。
为了那些丑恶的人而搭上自己,实在是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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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声:宣判那段有参考百度资料,不准确的话小天使可以纠正!毕竟小作者不是专业的接受礼貌指正_(:3”∠)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