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时期,包括春秋和战国两个阶段,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官制也随之发生了显着变化。这一时期,王朝官制与列国官制并行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官制体系。以下是对东周时期王朝官制中的三公、执政官、相国、将军、御史大夫等职位的详细探讨。
一、三公
三公是中国古代地位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其具体指代因时代而异。
在东周时期,三公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但已有类似的官职设置。
西周时期:三公通常指太师、太傅、太保,他们作为天子的辅弼之臣,地位尊贵,但并非实职,更多是一种荣誉性的称号。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诸侯国的崛起,三公的概念逐渐淡化,各国开始设置自己的高级官职。
此时,三公可能指代各国中的最高执政官,如齐国的相国、楚国的令尹等,但这些官职并不统一称为三公。
秦朝及以后:三公制度逐渐确立,秦朝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
西汉初承秦制,但三公的具体人选和职责有所变化。
到了东汉,三公正式定为太尉、司徒、司空,三者各司其职,地位相等。
二、执政官
在东周时期,执政官是各国中实际掌握政权的高级官员。
他们的名称和职责因国而异,但都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人物。
春秋初期:各国的执政官多由卿大夫担任,如晋国的中军元帅、郑国的当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