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些事已经能够写下。
魏小五曾救倪掌柜。
曾在井边保护吊着的东西。
随后又返回燃烧的楼中,最后倒在楼梯转角。
没有证据证明他放火。
焦永福所谓的偷钱,也已核实为奉命买东西。
一个死去的伙计,不必先说出每一步经过,才有资格洗去别人随口丢给他的罪名。
***
焦永福被带进来时,已经没有昨晨那股指着尸体骂人的气势。
他听见姚致远认了放火,脸上先露出一点松动。
“不是我。”
那句话脱口而出。
杜成安把三号房的图放到他面前。
“这间门,是谁挡的?”
焦永福的脸又僵住。
“是我。但火不是……”
“分开记。”萧既明说。
他终于开口,语气不高。
“姚致远纵火、阻门的经过,一项项核。你阻住三号房,起火后隐瞒障碍,又将未查实的事推给魏小五,同样一项项核。”
焦永福看着他。
“我只是不想让他走。”
“可他没能走出去。”
萧既明没有多说。
这句话之后,焦永福便再也找不到一个“只是”,能把自己留在三号门外的木条说成寻常物件。
***
供词写到深夜。
姚致远被押走前,想拿回那只文书匣。
差役告诉他,匣中物件仍要逐项查验。
他伸出的手停在半空,慢慢收了回去。
焦永福也被另行看守,不得再自行接触店内残物。客栈其余住客核过身份与经过后,按各自情况离开或留下医治,不再一概等着。
火场渐渐安静。
谢知衡收好案图,在魏小五被找到的位置停了一会儿。
一根木条,搭上去时不过是一个抬手的动作。
可火起来以后,里头的人要付出什么,外头做这动作的人未必肯想。
有的人不敢承认。
有的人却拿着斧,回去替他们砍。
***
魏小五的母亲还没有走。
邻居劝过几回,她只摇头。
她怕一走,别人便把儿子领走,或又往他身上添一句自己没听见的坏话。
谢知衡走到她面前,将已经查明的部分简短说清。
十二文不是偷的。
六号房的住客,确是他救出来的。
纵火另有人承认,且有相应物件与证言核对,魏小五不再是那个被指着尸体喊出的放火人。
老妇人听完,半晌没有反应。
随后,她问:“能写下来吗?”
“会写进案卷,也会更正先前的记录。”
“给我一张。”
谢知衡点头。
“等誊清,我给您能带走的文书。”
老妇人用手抹了抹脸,又急着道:“写他的名。”
“魏小五?”
她摇头。
“那是顺口叫的。”
她说得很慢,怕面前的人听不清。
“仲安。”
“他爹取的,魏仲安。”
谢知衡回到桌边,将死亡清册展开。
原来记着“魏小五”的地方,他添上正式姓名,并注明两者为同一人。
魏仲安,二十七岁。
云来客栈伙计。
在失火中返回楼内,遇难。
写完,他停了一会儿,才将笔放下。
不是每个人都能给别人留下厚厚的文集、齐整的账册,或一纸有印有押的旧契。
魏仲安留下的东西不多。
一把短柄斧。
几十枚攒着的铜钱。
还有一扇被他砍开后,终于能够向里拉开的门。